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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大陸委員會函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導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4-08 20:12:49 點閱: 201 (181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函轉大陸委員會函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7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34231A號函及大陸委員會114年3月26日陸法字第1140400280號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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